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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村煤矿采取“前追后纠”强化隐患责任追究

2014-02-17 01:03

 

漳村煤矿创新推行“前追后纠”机制,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确保隐患排查“不留后遗症”。

    “前追”,就是针对“在同一地点或区域,被矿领导和上级部门发现,而业务科室未发现或未整改落实的重大隐患;在同一地点或区域,被业务科室发现,而队组负责人或跟班队干未发现或整改落实的重大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的;针对队组和职工报告的重大隐患,业务科室未积极响应和并未采取有效防控措施进行落实整改”等四种情况,严加追责、严厉问责,促使各职责部门和负责人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后纠”,就是建立事后“倒追”排查机制,针对“由于业务科室或队组未发现或未及时发现重大隐患而导致事故发生的;由于对重大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而导致事故发生的;由于在对重大隐患整改前或整改期间未采取有效保障措施或措施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发生的”等三种情况进行倒序排查、事后追责,促使全矿各部门各级干部职工真正树立起高度的安全责任感,促进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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